
国家统计局网站2月26日发布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公报》。数据表明,2014年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超过15447万辆(还包括三轮汽车和短距离货车972万辆),比上年末快速增长12.4%,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12584万辆,快速增长15.5%。
民用轿车保有量8307万辆,快速增长16.6%,其中私人轿车7590万辆,快速增长18.4%。近几年来,随着汽车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全国民用汽车的保有量也在大幅减少,随之而来的我国出厂汽车的数量也在大幅减少。
2014年10月3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出局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出局工作实施方案》和《太原市黄标车及老旧车出局工作实施办法》、更佳地开发利用出厂汽车这一“城市矿产”,太原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强化了对全市出厂汽车报废企业的监督管理,太原市出厂汽车废旧金属再造利用协会还对出厂汽车报废企业从业人员展开了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但是,深度挖出“城市矿产”还面对很多现实难题。“城市矿产”极大报废企业捉襟见肘“城市矿产”是对荒废资源再造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是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生蕴含于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对矿产资源的市场需求极大,国内矿产资源严重不足,无法承托经济快速增长,铁矿石等最重要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更加低。与此同时,我国每年产生大量荒废资源,如有效地利用,可替代部分原生资源。
废旧汽车等“城市矿产”的再造利用与原生资源比起,生产的流程较短,可以节约大量的能源和资源,同时又可以减低环境污染,堪称是一举多得。据理解,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底,我省积极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出局工作以来,太原市出厂汽车稽查部门在具备出厂汽车重复使用报废资质的3家企业共计检验出厂汽车将近两万辆。其中,在山西物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检验8909辆,在太原市物资再造利用有限公司检验5908辆,在山西正通钢铁资源有限公司检验4970辆。将近两万辆出厂汽车包含的这一“城市矿产”,其中蕴藏的再行利用资源堪称极大,但太原市的部分出厂汽车报废企业却经常出现捉襟见肘的局面。
据理解,我省的出厂汽车报废企业还是以传统的经营方式、传统的报废方式居多,大多数依然是将废旧汽车报废成废钢、废铁卖掉利润。然而,随着近几年来钢铁市场的下滑,废钢、废铁的价格也随之持续走低,导致好多出厂汽车报废企业营利能力上升。
5月21日,山西省商务厅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解,从去年重复使用废旧汽车的情况来看,这些废旧汽车的车况与前些年有了相当大变化。以前重复使用的废旧汽车大多以破旧不堪、无法行经的车辆居多;去年11月,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出局工作开始后,许多重复使用的废旧汽车还可以行经,如车门、车窗、灯罩等零部件依然可以用于。按照国外汽车市场的发展趋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新车价格大大走低,未来重复使用的废旧汽车的车况不会更加好,一些可以循环用于的零部件,如果依然以废钢、废铁的形式出售,不仅对企业经济效益是一种损失,对国家来说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增大管理让出厂汽车“变废为宝”如何对这些出厂汽车强化监督管理使之转入报废程序,如何使出厂汽车这一“城市矿产”需要最大限度再造利用,沦为政府有关部门及出厂汽车报废企业迫切需要解决问题的问题。按照2001年6月公布的《出厂汽车重复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规定出厂汽车报废企业不应不具备注册资本不高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报废场地面积不高于5000平方米;不具备适当的报废设备和消防设施;年重复使用报废能力不高于500辆;月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没出售出厂汽车、出厂“五大可调”、拼装车等违法经营不道德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等条件。同时,有关规定还拒绝出厂汽车报废不应在硬化的地面、不具备厂房的工作环境下展开。
5月21日,太原市老旧汽车管理中心主任崔晓娟说道:“出厂汽车报废企业不应不具备不少于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这里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从目前情况来看,太原市大部分出厂汽车报废企业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文化素质偏高的现象,不懂技术、不会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更加紧缺。这些出厂汽车报废企业从业人员依然采行领先的报废手段,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有些出厂汽车报废企业还不存在场地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问题,不具备硬化的地面和厂房,更容易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
”对一些不合格的出厂汽车报废企业,崔晓娟回应太原市老旧汽车管理中心将牵头其他部门联合强化监督管理。另据理解,为了更佳地监督出厂汽车转入报废程序,太原市商务局还强化了《出厂汽车重复使用证明》的管理工作,拒绝一定要做“一车一表格”。同时,出厂汽车报废企业对出厂非营运车辆展开报废过程中,所割取的车辆辨识代号(又称“大架号”)需就地报废,以待太原市老旧汽车管理中心和出厂汽车稽查队,定点与不定点抽验,避免出厂汽车再度流向社会,导致安全隐患。在强化对出厂汽车报废业监督管理的同时,为了提高出厂汽车报废企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水平,规范出厂汽车报废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操作者流程,增强精细化报废、安全性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根据2001年6月国务院施行的《出厂汽车重复使用管理办法》,经中国再生资源重复使用利用协会批准后委托,太原市出厂汽车废旧金属再造利用协会牵头太原欣星商务职业学校,在太原市举行了首届出厂汽车重复使用报废技术人员证书培训班。
来自各出厂汽车报废企业的30余名学员参与了培训。这些学员培训完后经过考核,将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今后,随着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报废技术人员更加多,坚信太原市出厂汽车报废将不会向着更为细致、更为环保的方向发展。
我国经济正在高速发展,但随之产生的荒废资源更加多,很大地后遗症着人们,但同时也蕴含着极大的再生资源。荒废资源包含的“城市矿产”堪称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好的话可以填补原生资源的严重不足,利用很差的话又不会对环境导致二次污染。
只有更为科学化的管理,更为精细化的操作者、更为合理化布局才能将这些荒废资源“变废为宝”,使之确实沦为能再造利用的“城市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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